北京学区房
英语。
几乎是脱口而出,不假思索。
但如果你追问一句,那你一定很喜欢上英语课吧?我大概会迟疑,然后给你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。
这完全是两码事。真的。
对我来说,英语课本里的那些李雷和韩梅梅,那些标准化的对话和永远政治正确的短文,它们是英语的标本,是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蝴蝶,精致、完整,但没有生命。我真正的英语学习,那片让我着迷的广袤天地,是在课本之外,在那些无人问津的角落里野蛮生长的。
我的启蒙,不是某个语法点,也不是一篇范文。我记得很清楚,是初一时偶然听到的一首Green Day的歌。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,歌词是什么意思,一个词都听不懂。但我就是被那种狂野的、带着一点点沙哑和不羁的能量给击中了。那是一种原始的冲动,一种完全超越了语言本身的共鸣。我疯了一样地去网上找来罗马音,一个词一个词地对着翻译软件啃。当我终于明白那句“I walk a lonely road, the only one that I have ever known”是什么意思时,我感觉身体里某个开关被“啪”地一声打开了。
原来,语言可以这样用。可以不是为了“询问天气”或者“介绍家人”,而是为了嘶吼出内心的孤独。
从那一刻起,英语对我来说,就不再是一门学科了。它是一扇窗户,一扇吱呀作响,但能看到完全不同风景的旧木窗。
我开始贪婪地吞食一切。看电影坚持不开中文字幕,一开始简直是折磨,只能连蒙带猜,一场电影下来云里雾里,但当第一次,我真真切切地听懂了一个没有字幕的笑话,并且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时,那种巨大的成就感,比任何一百分的卷子都来得猛烈。那是一种打通关的快乐,一种破译了密码的狂喜。
我开始泡在国外的论坛和社交媒体上。一开始只是潜水,看他们讨论我喜欢的乐队、电影和游戏。我发现他们的语言是“活”的。充满了俚语、缩写、网络梗,甚至各种稀奇古怪的拼写错误。这和课本里那个彬彬有礼、永远正确的英语完全不同。这里的英语有纹理,有温度,甚至有脾气。我第一次鼓起勇气,在一个像素风的独立游戏论坛里,跟一个顶着奇怪头像的苏格兰老哥争论一个剧情细节。我磕磕巴巴地用着我那点可怜的词汇量,语法颠三倒四,但那个老哥居然看懂了,还认真地回复了我一大段。我们来来回回聊了很久。那天晚上,我兴奋得睡不着觉,敲击键盘的声音都带着一种胜利的脆响。
那一刻我才明白,语言的终极意义,从来不是“正确”,而是“连接”。
渐渐地,我发现英语给了我另一个自己。
说中文的我,可能会比较含蓄,有些想法总是在脑子里转好几圈才说出口。但当切换到英语的思维模式时,我好像变得更直接、更坦率了。也许是因为词汇的陌生感给了我一种面具般的安全感,也许是那种语言本身的逻辑结构就鼓励更直接的表达。我可以在英文的日记里写下最大胆的幻想和最尖锐的吐槽,感觉无比自由。它像一个树洞,一个平行世界,我在那里可以卸下所有的伪装,自在地呼吸。
它不像数学,只有一个冰冷的正确答案,你对了就是对了,错了就是错了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英语不是。同一个句子,不同的人读出来有不同的味道;同一篇文章,你可以有一百种解读。它允许模糊,允许歧义,允许你用自己的情感和经历去填满字里行间的空白。这种不确定性,对我来说,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。
当然,我也会为了考试背单词,刷卷子。但那对我来说,更像是在为我的“冒险”积攒装备和弹药。每多背一个单词,就意味着我在那个世界里能走得更远一点;每搞懂一个语法,就意味着我能更精确地表达我的想法,更少地被人误解。我的目的,从来不是卷子上的那个分数,而是那把能打开更多门的钥匙。
我喜欢听一个单词被不同口音的人说出来的微妙差别,喜欢琢磨一句歌词里精巧的双关,喜欢在读一本原版小说时,感受到那种原汁原味的、未经翻译的文字节奏感。那是一种沉浸式的、几乎是感官上的享受。英语对我而言,是一种声音,一种旋律,一种可以触摸的质感。
它是我对抗枯燥的武器,是我探索世界的触角,是我与另一个自己对话的桥梁。所以,是的,英语是我最喜欢的学科,一门永远学不完、永远充满惊喜、早已融入我血液的“学科”。它在我的世界里,早已超越了学科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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