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
北京
北京
上海
广州
天津
首页 》 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
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
0人回答
147人浏览
0人赞
发布时间:2025-02-12 11:09:32
188****3100
2025-02-12 11:09:32

为保障学生公寓安全、整洁、有序,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阜阳师范大学所有在校学生,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留学生

第二条 学生公寓的管理坚持“以学生为本,服务育人”的原则,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。

第三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,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。

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

第四条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,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,领取公寓钥匙,并认真阅读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。入住前,学生需检查公寓设施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,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。

第五条 学生退宿时,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办理退宿手续。退宿时,应清理个人物品,保持房间整洁,并将钥匙交还给公寓管理人员。如有损坏公寓设施,应照价赔偿。

第六条 未经学校批准,学生不得私自调换或转让床位。擅自调换或转让床位者,一经查实,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第三章 日常管理

第七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,保持房间、走廊、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。不得乱扔垃圾、乱涂乱画、乱贴乱挂。

第八条 学生应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,如床、桌椅、门窗、水电设施等。如有损坏,应及时报修,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第九条 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,做到人走灯灭、人离水断。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电炉、电饭锅、热得快等,以免发生火灾。

第十条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,按时就寝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晚归或不归者,应提前向公寓管理人员请假。

第十一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妥善保管个人财物,锁好房门,防止盗窃。严禁在公寓内私藏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。

第十二条 学生应文明礼貌,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共同营造和谐的公寓生活环境。不得在公寓内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、喧哗吵闹,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。

第十三条 学生应自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,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。

第四章 访客管理

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学生公寓访客登记制度。来访者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,并经被访学生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寓

第十五条 访客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,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、乱扔垃圾,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。

第十六条 学生应自觉约束自己的访客,对其行为负责。

第五章 安全管理

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
第十八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。

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。

第二十条 学生应熟悉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,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。

第二十一条 学生公寓内发生火灾、盗窃、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,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。

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

第二十二条 对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,表现突出的学生,学校将给予表扬或奖励。

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
希望所有学生能够认真学习并遵守本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学生公寓的良好秩序,创造一个安全、舒适、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。 突出显示了 学生公寓、学生、管理规定等关键词,力求达到醒目的目的。

相关问答

友情链接